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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
来源:中原区  时间:2020-03-03 16:03:1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全力支持辖区企业提振信心、减少损失、恢复活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中原区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强化防疫补助

对在2020年2月28日前,按照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复工复产并实现安全运营的中原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1万元一次性防疫物资补贴;行业一级、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为中原区经济作出一定贡献),分别给予每家1万元、5万元一次性防疫物资补贴。对辖区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给予郑州市补贴金额的30%配套奖励。

二、助力提质增速

对在2020年2月28日前复工的规模以上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税收贡献实现增长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长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提升创新动力

对在2020年3月5日前实质复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承担一定研发职能的检验检测机构,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每家1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减免租金

对承租区属单位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贸市场、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2月、3月份租金。对承租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份租金。

五、保障建设项目

对在2020年3月10日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质开复工的建设类项目,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实际到岗施工人员数量,给予1万元~3万元一次性防疫物资补贴。

六、保障民生工程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建设区属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设企业组织农民工返郑务工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员工生活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协助员工返郑

帮助辖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四上”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较多、输出地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对接,实施“点对点”一站式方式组织员工包车返郑。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复工复产、返郑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可由区政府免费提供车辆或全额补助包车费用的方式,组织员工返郑。

八、扶持民生保供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克服困难主动承担民生保障任务、经营不断档的大型商超,按照其经营面积3000㎡以上~10000㎡以下(含10000㎡)、10000㎡以上,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万、3万一次性补助;对农贸市场给予每家1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在中原区注册、持续为辖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持续提供水、电、气、暖等服务的公用事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补助。

九、加快楼宇(园区)复苏

对2020年3月10日前开工、复工的在册重点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专业园区,根据对中原区经济贡献及行业引领性,对实际管理方给予1万元~5万元的防疫物资补贴。

十、强化服务保障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开辟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即报即审。对因疫情防控出现的法律纠纷,由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搭建银企平台,提供多元化融资、贷款和担保方式,解决企业资本需求。

本文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由中原区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中原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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