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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推出“惠企21条”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22-06-15 09:25:30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日前,中原区制定出台稳经济促增长21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日前,中原区制定出台稳经济促增长21条措施。

中原区“惠企21条”涵盖了8个重要方面,分别是:持续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提质增容、提振企业发展、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统筹疫情防控。

持续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6月底前,将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13个行业企业增量一次性全额退还。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

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力“三个一批”,实行容缺办理。对当季新开工入库投资额超亿元、5亿元城镇项目,新开工入库超5亿元、10亿元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季完成建安工程投资超亿元,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的项目,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提振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22年被认定为市级科技型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2022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有效期满并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2022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按照市级政策补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对当年实现“个转企”且当年实现“小升规”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原智能客服平台,实施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到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合同规模。开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

据悉,惠企21条措施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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