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站logo
[消防大队]我区对无主管楼院充电桩建设及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6-04-15 10:26:00  

  4月14日上午,我区召开会议,对无主管楼院充电桩建设及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区消防大队负责人通报了各办事处无主管楼院充电桩建设进度及近期电动车火灾情况。王宏军副区长就进一步加快充电桩建设步伐和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频发势头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快无主管楼院充电桩建设进度,各办事处务必于5月20日前全部建设完成。要加强和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做好巡查登记,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督促和提醒居民安全充电,有效预防和控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大电动车火灾预防的宣传力度。各办事处要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大电动车火灾预防的宣传力度。消防大队要将消防宣传车开进社区,送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家庭。社区工作人员要将电动车充电的基本常识传递给居民,不断提高居民电动车火灾预防意识,从源头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将充电桩建设及电动车火灾事故纳入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没有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无主管楼院发生亡人火灾的,由区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机制。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