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进行登记。全面落实执行《民法典》,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严格收养程序。对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符合收养条件、弃婴(儿)进行办理收养登记。公民发现社会弃婴(儿),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负责查找其生父母;查找不到其生父母的,一律送交当地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公民要求收养子女的,应当到县(区)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在全国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收养登记。
(二)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收养家庭评估工作。为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我区推行了先行入户调查的收养评估措施。收养登记受理机关在接到收养登记申请后,委托收养评估小组,按照《河南省收养能力评估指引》,对收养申请当事人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通过询问收养申请人邻居及所在社区或者单位负责人、调查派出所接警记录等方式,对收养事实进行核实。对收养登记申请人收养子女的动机、年龄、健康状况、道德品行、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受教育程度、今后抚育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收养登记机关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通过收养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儿童利益优先原则,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坚持跟踪问效,提供贴心的服务。截至目前,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7件。收养家庭在办理收养登记后,评估机构适时对收养家庭开展回访服务,定期对收养家庭进行电话回访、走访观察,对被收养人融入家庭情况和生活成长情况进行了解,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确保被收养儿童不受忽略、虐待,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收养能力评估服务机制,科学开展收养家庭抚养教育能力评估,使我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