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民政局开展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
来源:中原区民政局 时间:2021-11-23 09:58:04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近期,中原区民政局开展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示范村创建活动。
通过前期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为创建活动的申报、审核进行严格把关。一是场所规范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活动需要,办公室及院落环境整洁,场所外围环境干净、整洁,各活动室齐全,配备党员活动室、警务室、调解室以及其他需要设置的功能室,各活动室要有标准醒目的门牌,要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置固定的永久性的村务公开栏。二、制度规范化。围绕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定位,必须健全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民主选举有关制度,主要包括选举办法。二是民主决策制度,主要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议事规则,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等。三是民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四是民主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三是公开规范化。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实行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拓展和丰富村务公开内容,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通过评比,已确定莲湖街道赵坡村、中原西路街道罗庄村、须水街道付庄村、桐柏路街道冉屯村、航海西路街道后河卢村作为第一批示范村上报,通过活动开展,使村委会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机制完善,全面提高全区各村村委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开创中原区乡村振兴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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