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收费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过度罚款、重复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未落实“扫码入企”制度问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未按规定执行两人及以上执法、提前报备、亮证执法、扫码入企等要求;未严格落实“入企人员报备任务—扫码亮证入企—现场开展工作—全程告知信息—企业评价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等情形。
(八)其他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执法标准不一致,消极执法、该罚不罚,粗暴执法等情形。
三、线索反映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371-67692832
投诉举报邮箱:zyqfzk112@126.com
来信地址:郑州市桐柏路200号2号楼112室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我们将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
2026年4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6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