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22〕7号)要求,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中原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拟定了《中原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8日至3月21日。(区城管局已征求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意见)。
政府网站:中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中原区百花路13号4楼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渊,电话:15303847929
邮 箱:zhbcqzxxbs@163.com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原政﹝2020﹞4号)规定,《中原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征求意见,一是向文件涉及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月9日一2月11日;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月8日一3月21日。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3月21日,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其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1条;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区交通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反馈意见主要为工作职能方面。对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我们予以采纳并修改。对于区交通局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我们部分合理采纳,原因是区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无法将市交通局纳为成员单位,所以关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郑政文﹝2022﹞7号文件中涉及市交通局的相应职责,应由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处置。对于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我们不予采纳,原因是建议严格比照郑政文﹝2022﹞7号文件要求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考核制度,便于上下衔接,同时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有必要纳入全区安全生产一盘棋,进行统一考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