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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图书馆借阅证更换和使用通知
来源:中原区图书馆  时间:2014-06-26 10:11:00  

各位读者朋友:
    为了给您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我馆响应郑州市图书馆号召,加入郑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联盟,于2014年6月16日正式启用郑州市图书馆借阅系统,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和更换借阅证,期间为您带来的不便还望谅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新借阅证:读者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并缴纳100元押金,工作人员开具押金收据并办理新证。
  2、旧证换新证:读者填写信息登记表,交还旧借阅证及押金条。没有交押金的读者,需缴纳100元押金,由工作人员开具押金收据并办理新证。
  3、借阅证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地点为二楼206房间。
  4、如借阅证丢失,读者需持身份证及押金收据到馆办证室补办新证;如借阅证及押金收据全部丢失,凭最初办理借阅证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馆补办,补证费5元。
  5、读者如需退证,凭押金收据、借阅证到馆办证室办理,100元押金退还读者本人。
    6、读者持新证可在“郑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联盟”内的图书馆借阅图书﹙目前可在已经加入的郑州市图书馆、郑州市图书馆新馆、中原区图书馆、二七区图书馆借阅图书,实现通借通还﹚,每人每次借阅2本图书,借期为30天,每次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如在借期内未读完,读者需携带借阅证到图书馆续借,如在借期内未续借或未还图书,我们将收取每天每册0.1元的超期费。
    7、如读者原本持有郑州市图书馆、二七区图书馆借阅证,在本图书馆不需重复办理,可直接借阅图书。
  8、法定节假日期间,本馆只对外开放一楼书库,二楼阅览室和少儿借阅室不对外开放。
  9、咨询电话:0371—6761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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