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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税务管理的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年审提交资料目录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4-07-08 15:56:00  

各用人单位:
    按照《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现已到年审期,各用人单位请按照《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27号令)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对照数据,按时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6%—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2013年度44622元)。
  请于8月31日前,至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友爱路百花路口)三楼残联窗口提交资料。电话67718001-8048
   
    附:纳入税务管理的用人单位残保金、残疾人就业年审提交资料目录
   
    纳入税务管理的用人单位残保金、残疾人就业年审提交资料目录

  一、2014年新成立单位: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签章(副本也可)、持公章领取《年审手册》签章填写,每份手册2套表格,每年填写提交1份即可,每份含4类表格(8页表头均要盖章)。
  二、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
  1.用人单位签章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每份手册2套表格,每年填写提交1份即可,每份含4类表格(8页表头均要盖章)。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4.用人单位在2013年度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资料的原件(统筹、医保部门盖章)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5.用人单位2013年10-12月份三个月含有工资科目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如单位因人数变动幅度较大,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多会计凭证。
  6.经过税务部门盖章的2013年度整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B类补充财务年报。
  7.用人单位2013年10-12月份三个月含有工资科目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三、成立2年以上,未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
  1.用人单位签章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每份手册2套表格,每年填写提交1份即可,每份含4类表格(8页表头均要盖章)。
  2.经过税务部门盖章的2013年度整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B类补充财务年报。
  3.用人单位2013年10-12月份三个月含有工资科目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如单位因人数变动幅度较大,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多会计凭证。
  四、2013年成立,未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
  1.用人单位签章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每份手册2套表格,每年填写提交1份即可,每份含4类表格(8页表头均要盖章)。
  2.经过税务部门盖章的2013年度整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B类补充财务年报。
  3.用人单位2013年10-12月份三个月含有工资科目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如单位因人数变动幅度较大,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多会计凭证。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签章(副本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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