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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慈善总会关于防汛抗洪专项募捐倡议书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7-22 11:12:57  

尊敬的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大水无情人有情。近日,郑州市出现罕见持续强降水天气过程,中原区普降暴雨、特大暴雨,目前中原区辖区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市被淹、房屋倒塌、多地基础设施被毁,常庄水库、贾鲁河中原段水位已超过警戒水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中原区慈善总会紧急发出关于防汛抗洪专项募捐活动倡议书,中原区呼吁全区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用实际行动支持防汛抗洪工作,助力我区打赢防汛抗洪攻坚战!

一、资金捐赠渠道及捐赠票据

基于实际情况,有意向捐赠的爱心人士和单位,可事先联系中原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建议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转账方式进行捐赠,捐赠时注明捐赠人(单位)、联系单位、用于抗洪救灾。

(一)捐赠方式

户名:郑州市中原区慈善总会

账号:905590120120004961

开户行:郑州银行中原路支行

备注:抗洪救灾

地址:中原区民政局2楼215中原区慈善总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0222053,17838303750,18539901935。

(二)捐赠票据

如需开具捐赠票据,需捐赠人携带银行现金缴款单/转账等凭证到中原区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

二、物资捐赠

(一)捐赠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之规定,捐赠人需保证所捐赠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接受防汛抗洪物资

(1)救援设备;

(2)生活物资;

(3)照明设备;

(4)通信设备;

(5)经防汛指挥部认定对防汛抗洪有关的其它物资。  

三、捐赠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洪工作的实际情况,接收的款物原则上由中原区慈善总会与上级慈善部门以及防汛抗洪有关部门结合并统一调配使用,防汛抗洪结束后如有剩余款物,将用于全区范围内重建、慰问及救助等领域。

四、信息公开

中原区慈善总会承诺,所募集的款物将全部用于防汛抗洪相关工作,为中原区受灾群众募集灾后生活物资,支持中原洪水灾区救援行动所需物资、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及灾后重建、安置等。具体接收和使用情况,将通过郑州中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郑州市中原区慈善总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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