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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置的公示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11 15:46:54  

根据《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豫建法〔2011〕16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在2021年12月之前存放在湖西路保管仓库内的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处置,现将拟处置的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明细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仍未有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对该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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