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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路街道市场街社区调解化纠纷
来源: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1-05-24 15:04:38  

近日,建设路街道市场街社区矛调中心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投诉电话,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之前在河南省工人文化宫体育中心儿童游乐场袋鼠蹦蹦床开展的“充值100赠送100元”促销活动期间,充值1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卡内总金额为200元。四月份去消费时,发现游乐场已不存在,想着手中还有余额没消费,又无法和店主取得联系,一时无措的王先生便找到了社区要求解决此事。

接到投诉后调解员迅速和商户取得了联系,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经营者于2017年6月开业,营业期间共售出预付卡200张。因郑州市“一环十模十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启动,建设路什级改造工程实施,涉及到的沿街楼体有体育中心,体育中心已于2021年1月21号在体育中心北门游乐场张贴了通知,通知显示,体育中心在2021年2月18日前完成区域内游乐设施迁移,持有消费卡的顾客尽快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社区矛调中心与经营者进行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表示说:“我也很委曲,因配合道路提什这项民生工程,我们也做出了牺牲,该做的我都已做了,到期不来的我就没辙了!”调解人员在耐心听取了经营者的“诉苦”以后,展开了进一步调解,首先充分肯定了经营者的做法,但是还是有考虑得不够细致和周全,比如有的消费者可能出差在外,没有看到通知,那么就不是消费者存心不来办理退卡手续,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经营者表示由于办卡时存在赠送金额部分,因此在退卡时要扣除赠送的100元只退还充值的100剩余的部分。王先生对此做法不予认可,要求按照卡内余额退款。

调解人员指出,经营者停止营业而无法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理应将预付款项予以退还,同时由于双方在办卡时未对充值赠送金额退款事项作出约定,应按照充值金额与赠送金额的比例计算并退还剩余款项。

经调解,该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还王先生还剩余款项,王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至此一场由于退卡而引起的纠纷就巧妙化解在基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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