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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西路街道开展食品销售单位“四化”建设大排查
来源: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11-13 15:50:01  

11月13日,中原西路街道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食品超市等20余家重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检查,并检查各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四化”落实情况。通过一对一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解读“四化”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11月中原西路街道召开食品销售单位“四化”建设专题会议。会上,街道纪工委书记韩金山传达部署了食品销售经营者“四化”建设专项规范治理工作,要求各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施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要求各农贸市场详细了解《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品安全四化指导手册》。就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方、食品销售经营者如何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何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如何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再培训、再强调、再提示,要求各食品销售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并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会后,中原西路街道联合市场监管所立即展开行动。结合中原区即将在2024年推进的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迎接省、市食品安全“四化”建设检查工作、聚焦重点,着重检查了食品销售经营者各项规章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过期食品等难点问题注意事项。要求各食品销售单位: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好。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做全、做实。三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熟知进货检查验收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责任义务,树立起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自觉防范不履行法定责任可能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危害及后果,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做精、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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