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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消费警示
来源: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23-09-11 09:33:14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购房时一定要将购房款(包括定金、保证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存入官方确定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可通过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查看,也可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zfbzj.zhengzhou.gov.cn)网站→预售许可公示栏目进行查看。

2.购房人应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用POS机交款;

3.购房人在签订《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时,请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的监管账户约定为按揭贷款到账账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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