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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报细则公布
来源:郑州中原发布  时间:2023-09-13 15:55:32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中原区稳经济促增长高质量发展十九条措施》有关规定,现制定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报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中原区完成契税缴纳(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对于2023年8月3日前(不含8月3日)在中原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及2023年8月3日后购买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20%予以补贴。(与青年人才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契税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月29日,申报时间截止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1.申请人下载注册并登录郑好办APP,进入“契税补贴申领”页面;

2.选择房屋坐落对应的街道办事处,点击在线办理;

3.人脸识别,核验申请人身份,进行人脸识别的用户需与实名注册的账户身份证号及契税发票上的纳税识别人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4.人脸识别通过后,开始填写表单: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无需填写,由系统自动获取;

(2)申请人手动输入“合同编号”,点击最右边的蓝色按钮进行数据共享关联;

(3)申请人手动输入“原凭证号”,点击最右边的蓝色按钮进行数据共享关联,注意每个契税税号只能提交一次;

(4)输入银行卡信息,注意银行卡必须填写支行名称,必须为本人I类银行卡;

5.点击提交后可以在“我的办件”查看申请信息及办结信息,也可通过短信通知查收办理的结果信息。

(二)线下申报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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