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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来源:中原区统计局 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5-08-29 10:43:10  

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中原区统计局

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23〕12号)和《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中原政〔2023〕5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6月20日,我区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均组建了普查机构,建立了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500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不断开创以郑州中央文化区(CCD)为引领的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新局面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借鉴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普查工作科学规范实施。在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河南省实施方案》《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中原区县级领导干部经济普查分包制度》《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联系指导制度》,为普查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普查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开展 “地毯式” 清查,精准界定普查对象类型,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方面,借助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运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并大力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显著提升了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完善了统计调查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中原区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河南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将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压紧压实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及普查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对普查登记、审核、汇总、评估等全流程实行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坚持选优配强原则,建立高素质的普查队伍,采取“集中培训+分片指导+线上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次、多批次的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开展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从源头把控数据质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题调研,用好普查数据填报“明白卡”,将复杂指标通俗化、填报要求具体化,方便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理解掌握。严格按照“两员审核-街道审核-区级审核”三级审核机制要求,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定期对各街道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评估,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11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5.0%,从业人员355990人,增长14.1%;个体经营户32126个,从业人员62787人。

总体来看,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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