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中原区统计局
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根据中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118个,其中在中原区内位居前三位的街道是:桐柏路街道5330个,占全区14.8%;航海西路街道4731个,占全区13.1%;中原西路街道3352个,占全区9.3%。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5990人。位居前三位的是:林山寨街道42807人,占全区12.0%;绿东村街道37192人,占全区10.4%;桐柏路街道36052人,占全区10.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三、开发区情况
2023年末,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57个。
2023年末,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646人。
注释:
[1]开发区指国家或省政府批复设立的经济功能区。
[2]“规上”法人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