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转发郑州市《2021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原信用〔2021〕1号文件精神,2月24日上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在局12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会,会议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星主持,局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局长李星传达了中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郑州市《2021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并就我局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长李星指出,一是要重视数据报送,尤其是“行政许可”信息,务必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在作出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并从数据上传量、数据归集量、数据覆盖面、数据时效性,以及数据质量等多个方面,全面提高我局信用体系建设数据报送水平;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用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档、不延误;三是要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四是要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在全年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诚信氛围营造工作,进一步优化信用生态环境。
局长李星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报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点和基础,是促进社会信用建设常态化、机制化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定职责,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义,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动中原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