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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21 16:01:02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区管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区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四)负责本区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

(五)负责推进本区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编制本区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八)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区新建停车场建设工作。

(九)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371-679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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