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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21 16:05:59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水利、林业、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水利、林业、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三)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种植业及蔬菜花卉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五)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指导水利工程建设;

(十)受市委托负责辖区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水利、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十三)开展全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相关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371-612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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