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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21 16:10:52  

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地方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指导和协调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中原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郑州市中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郑州市中原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中原区老龄化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中原区保健委员会、郑州市中原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郑州市中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郑州市中原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办公电话:0371-67628416 0371-6789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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