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暨中原区人民政府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中原区机关1号楼11楼会议室举行。中原区成为省高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改革举措首家试点单位。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继红、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焰斌、市中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何信丽、市中院行政审判二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赵军胜等省高院、市中院领导,中原区委书记乔耸、中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雷、中原区委副书记、区委办主任杜建强、中原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宏军、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等中原区领导,以及中原区各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由中原区委副书记、区委办主任杜建强主持,共有七项议程。
首先,由中原区委书记乔耸致辞。乔耸指出,在省市法院的指导下,中原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业务能力提升、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代表的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中原区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项试点工作做好、做出彩。我们将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关键和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把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中原智慧和力量。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诉源管理为指导、以定纷止争为导向、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整合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民调资源等,凝聚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
随后,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继红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试点单位的意见》。
接着,由中共中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雷讲话。李晓雷强调,这是中原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加强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化解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也标志着中原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入了崭新阶段。中原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府院同频共振,将更多行政纠纷发现在早、消解在小、化解在萌芽,为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强大法律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原区将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提高站位;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在建设法治政府上务实作为;坚持诉源治理,着力在完善体制机制上探索前行;坚持齐抓共管,着力在推进各方参与上形成合力。
接下来,由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讲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提出,这次,省法院确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试点单位,对郑州市两级法院和中原区政府来说都是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的重大机遇。要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切实发挥解决争议实效,总结积累好的工作经验。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指出,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契合了中原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需求,充分体现了各相关部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力服务大局的担当精神和改革勇气。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探索,也是践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优势,注重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的实效,积极尝试,大胆探索,为“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在全省铺开提供可供借鉴、复制的教材、模板。
最后,由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中共中原区委书记乔耸,中共中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雷共同揭牌,与会领导在牌匾两侧合影留念。